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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外国语学校 >> 校园党建 >> 团委工作 >> 学生会 >> 正文
南昌外国语学校广播站
点击数:1015    发表时间:2009-11-9 9:26:33

南昌外国语学校广播站章程

 

 一、 机构设置及职能

    1. 站长:总体统筹,计划开支及主持广播站的日常工作,承担一切对内、对外责任,直接向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负责。
    2.
副站长:积极协助站长开展各项活动,负责内部成员管理及督促各项工作完成。
    3.
组长:负责本组工作,制订计划,确保工作质量。
    4.
成员:以具体工作为主,积极主动分担工作任务,按时、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二、 站员守则

    1.广播站全体站员,严格遵守学校及站内各项规章制度。新站员入社前必须熟知广播站各项规章制度.加强组织纪律性,团结一致,共同奋斗。

    2.广播站是学生社团播放节目和开会学习的场所,非工作和学习时间,站员不得进入广播站。
    3
.播音期间,非广播站当日工作人员,一律不得进入播音间。
    4
.全体站员必须使用普通话开展工作,期间禁播任何非本站内容的节目。编辑人员须充分准备稿件,认真负责审核,提前编好播出顺序,向播音人员说明注意事项。
    5
.严禁站员随意推迟、延长、中断正常广播。因故不能上岗时,应提前一天向站长请假。 
    6.
要认真学习有关播音方面的知识,不断提高播音的专业水平

    7.爱护广播设备。
    8
.自觉维护广播站的卫生,当日工作人员要及时打扫,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。  
    9.
广播站例会定于周二中午12:40分召开,两周一次,具体情况另行通知。

    10. 编播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岗制作、播出节目,不得迟到、缺席和早退;如延误正常播音,即为事故,将予追究责任。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播音,应提前书面向站长请假,并确定好代播人员,不得私下调换。

 

 

共青团南昌外国语学校委员会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会·广播站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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